言南找不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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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工作狗啦,平时可能比较忙。

【雷安】安先生(安迷修)

Attention:

现代paro,第三视角第一人称,私设众多,请注意避雷。

祝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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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是我的对门邻居。

在我眼中“先生”这个词不能滥用,只有温柔又漂亮、亲切又阳光的人才配得上这个称呼,对啦,比如安先生。我敢说,安先生就应该是二十一世纪好男人的楷模,他总是风度翩翩、面带微笑,面对别人的冒犯也总是那么一副不愠不火不卑不亢的样子,尽管,尽管有时候他面对女性的措辞的确让人感到有些尴尬,但安先生的好心肠人尽皆知,也就没多少人会真正在意那一点点瑕疵。

安先生总是看起来冷静又温和的——除了碰上雷狮的时候。

雷狮就是那种我绝对不会用“先生”称呼的人,虽然我觉得他也不会在意这个。他给我的印象大概是个很随性的青年,似乎很以捉弄安先生为乐趣,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楼下拿小石子砸安先生家的窗户。一下,咚,两下,咚,第三下还没丢安先生就开了窗,大喊:“雷狮你有病啊!”按我对安先生的了解,这已经是他能说出的最重的话了。

然后雷狮就很得意似地哈哈大笑,还挑衅似地竖个中指。

雷狮跟安先生的关系很不好,这我们大家都知道;雷狮跟安先生的关系很好,这我们大家也都知道。

总之,就是那个意思吧。

说实话,住在这片地方的往往是些没多少钱的小职员,或者像我,一个白天上课晚上兼职的苦逼大学生,日子全是无趣又单调的重复,所以安先生跟雷狮的日常,居然也成了我们生活中少有的轻松一刻——比如说,猜猜雷狮今天会几点到,他又要砸几颗石子才能让安先生打开窗户。雷狮这人工作成谜,出现时间也成谜,有时候晚上十一点才到,但从不缺席。他来骚扰的时候,安先生也总是在——真是很巧。

我曾经好奇地问过安先生他怎么会招惹上雷狮,安先生扶着额头一脸心塞:我怎么知道?我平生最讨厌那种恶党了,巴不得撇清关系。想了想,他又说可能是那天酒馆巷子后面,救了一个被欺负的女孩子,欺负人那家伙好像是雷狮的一个小弟。他苦笑一声,说多管闲事没想到管出这么个麻烦来,跟个牛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

安先生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却不嫌弃,意外地有些温和。

我猜雷狮肯定也清楚,不然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一次又一次来挑战安先生的底线。

毕竟,那可是安先生啊。

最开始,他们天天隔着一楼到三楼的空气斗嘴,后来有一天安先生忍无可忍跑了下去,那时候我才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做身手。他们两个打架引了一群人围观,我在三楼往下看,跟看警匪片似的,打得那叫一个高潮迭起、精彩绝伦。后来警察把他们两个分开的时候,奇迹般两个人看起来都没受多重的伤:势均力敌往往这样。我那个角度只能看到安先生的正脸,安先生一擦嘴角的血,眼睛亮得出奇。

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觉得雷狮的眼神也肯定是一样的。

安先生那天晚上就从警局回来了。他看起来意外地疲惫,我在阳台上看到他出来问了句怎么了,他只是说吹吹风就好了。他的脸颊一边贴着一块纱布,有点肿:看来雷狮并没有遵守打人不打脸的规则。

雷狮再来的时候安先生好像下定决心不搭理他,但雷狮锲而不舍,小石子敲了十多下,安先生终于开了窗。但安先生这回没有喊“雷狮你有病啊”,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雷狮,别闹了。”

雷狮的回应是一颗直接丢到安先生鼻尖上去的小石子。

安先生猛地摔窗而去。

第无数次成功惹恼安先生的雷狮这次没有哈哈大笑。他盯着那扇紧闭的、玻璃因为安先生的动作还微微抖动的窗户,撇撇嘴角说了一句:“无趣。”

 

接下来的几天安先生看上去有那么一点委顿——我说不清,或许有一点,或许又没有。那几天雷狮也没来找他,我身为邻居难得清静了几天,居然还有点不习惯。第七天雷狮的小石子终于重返战场,我听见熟悉的石子撞击声,赶紧跑窗边去看。那小石子大概敲了二十多下吧,我都要以为我的邻居家里空无一人了,这时窗子突然开了,安先生半个身子探出来,恶狠狠地喊道:

“雷狮,你有病啊!”

雷狮在下面很开心地、甚至比过去的每一次都更要开心的大笑起来。

然后他把手拢成喇叭状贴到嘴边,大喊道:“安迷修——”

我好像还是第一次听到雷狮喊安先生的名字。

安先生关上了窗。

不一会儿我看到安先生出现在楼下,脚步很急,几乎是要跑起来的那种。雷狮站在原地,安先生朝雷狮奔去——然后安先生毫不犹豫地一拳挥去,看得出下了狠力道。

雷狮当然接住了那个拳头。

他们又扭打在了一起,过程有多激烈我不准备描述,反正就是很激烈,两个人身影混一起都快看不清的那种。但重点是——对了,重点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谁也没看清楚那一切到底怎么发生的,也许是谁的手先扯过了谁的领带,也许是谁伸出脚来绊了谁一下,总之最后他们两个一起摔倒在地上不动了,再一看,居然是相拥接吻的姿势。

谁知道呢,连匆匆赶到的警察都懵了,任由他们撕咬般吻在一起。

 

我亲爱的、我憧憬的、我视为好男人楷模的安先生,他被,被什么拱了呢,我还一下子真找不到合适的比喻。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像顺理成章:雷狮不再是在楼下丢小石子了,他直接跑到三楼来,把安先生的房门敲得“哐哐”响。有次我下楼倒垃圾,出门正赶上雷狮在对面敲门,哐哐哐,安先生开了门,似乎很不满地说“雷狮你敲门能不能轻……”后面的话他没说完:雷狮扣住他的腰亲了上去,那些未出口的词句全部变成了挣扎的呜咽声。

我总觉得那一瞬间雷狮朝我投来一个炫耀又挑衅的眼神,看得我背后一凉,赶紧转回视线匆匆往楼下跑。

脱单狗,脱单狗。丢垃圾袋的时候我心怀点悲愤地想着,这世界满是秀恩爱的,让不让单身狗活了。

但是安先生的话——如果是安先生,我也由衷地为他高兴。

虽然我觉得他们两个人真是天差地别。

除了有时我会撞见他们接吻之外,他们跟一般的情侣真是毫无共同点:我曾经闲来无事统计过,一个月里他们打架20多次,简直就是日常打卡。他们打架从来不留手,夹杂我在隔壁听不分明只能辨认出语气激烈的言辞,还有各种桌椅翻倒玻璃碎裂的声音。有时候我的确会被这声音扰得心烦意乱咬着笔杆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但大多数时候,我其实已经习惯了。他们从楼上打到楼下,再从楼下撕扯着回到楼上去。要是哪天我没听见他们打架,我敢打赌他们一定是换了个地方打过了。安先生的手臂上开始时常缠一圈绷带,衬得他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雪白起来。

有一次,我听见隔壁传来一声巨响,响得我觉得我的天花板都抖下些灰来。我以为是什么东西爆炸了,马上冲到门口去,结果只看到对门门口站着的雷狮,面对着一扇大概是刚刚关上的防盗门。

他听见我开门的声音,转过头来。

其实我当时有点被吓到,因为他后脑勺上好像磕破了一块,全是血。他本来长得就高,紫眼睛猛然扫过来,配上他脸上蹭到的血迹居然有种逼视般的锐利。然后他说:

“喂,有没有纸巾?”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给他。他接过,又问道:“有没有烟?”

我摇头。

他居然笑了起来:“看你也没有。”

说完他抽出一张纸巾往后脑勺一按往下走,血很快浸透纸巾透出深红来,他随手一揉,再抽一张按着。我在空气隐约的血腥味里呆看着他走下楼去,好久才想到我本应该帮他喊个救护车什么的。

我其实很好奇到底有什么能让他们打得那么凶,跟宿敌、跟仇家一般,每一拳都实打实地砸到肉上,若是落到鼻子上必定一拳出血,我看着都疼。最开始警察还会来想要调解,后来也没见他们再来过,大概是大家都见惯了没人想着报案,就算有人报案了听说是这两人警察也不再管:清官难断家务事,还是这么不寻常的家务事。我听过最刻薄、最尖锐的言辞和诅咒,但是我从没听过他们两个提分手:从来没有。

或许这是他们的某种情趣呢?不得不说,安先生脖子上的吻痕也被我撞见了好几次:我猜他甚至浑然不知。但他们的争吵跟扭打又是那样地激烈真实,就像他们真的不共戴天、见面便眼红。我猜想他们或许是要跟他们第一次打架那样,以拳头始以吻告终,有些夜晚我还会听见隔音不太好的墙壁那边传过些许变调的呻吟来,夹杂着另一个人低沉的嗓音。但又太多次他们的争执仅仅是争执而已,有时从某些我勉强能听清的词句中我能拼凑出他们争执的原因,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雷狮又去哪里胡闹,比如安先生又接了什么本不属于他的工作。他们之间似乎从来没有道理可讲,唯有拳头才能将他们的愤怒与激情全数发泄。

每一次我在吵闹终于停止时从猫眼里往外看,看见的总是雷狮拂袖而去。

而安先生的门总是紧闭的。

 

有一个早晨,应该说是清晨,大概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我撞见了在阳台上抽烟的安先生。我当然没有早起的习惯——事实上,前一个晚上我一直在赶工,终于写完手头的论文时已经是要日出的时候了。第二天没课,我准备去阳台上随便看看,等天亮起来再回房间睡。结果到阳台上一阵风刮过,正好卷来一股烟味,虽然不算重,但也足够我皱眉摆一摆手。然后我就发现烟味的来源:安先生正站在阳台上,嘴里叼着一根香烟。看见我的动作,他赶紧把烟摘下来碾灭,朝我露出满怀歉意的一笑:“抱歉,呛到你了?”

我有些吃惊,因为我记得安先生从不抽烟——至少,在雷狮出现前,我没见他抽过。

“我没事……原来你还抽烟的吗?”

安先生看看他指间夹着的半卷烟,含糊地回答道:“后来学的。”

他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衬衫站在阳台上,扣子不像每次他出门时那样扣得整整齐齐,最上面松了两颗,露出他线条优美的锁骨,以及锁骨右上方一个青紫的痕迹。但即便是这样一副慵懒又暧昧的模样,安先生还是带着一种他特有的不可侵犯的气质,脊背笔直。他问我:“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

我说:“我赶了一晚上论文,没睡呢。”

他马上显出有些担忧的神情:“一晚上没睡?那你赶紧去睡会吧。”

我笑了笑:“我想看看日出。”

安先生闻言也笑了起来:“我也是。”

我问:“雷狮不跟你一起看吗?”

安先生顿了顿:“他?他昨天晚上就回去了。”

噢。我想起了昨天半夜的关门声,点点头不再说话。

说实在的,在阳台看日出真的又无聊又遭罪:从三楼看出去的基本都是商品房的窗户和有些老旧的砖墙,只能看到东边天一点一点亮过来,然后太阳从房子后面露出来了——完了。我看得有些没劲,一转头却看见安先生愣愣地望着东边天空,似乎看得很是投入。

我喊:“安先生?”

他惊醒般转过头来朝我缓慢地一眨眼,说:“啊……?”

我说:“那,我先回去补觉了?”

他说:“噢,好,好好休息呀。下次少熬夜,对身体不好。”

你看,这就是安先生,一向温柔又喜欢关心别人的安先生。

我跟他挥挥手权当告别,转身往回走的时候,我看见他又掏出一根烟来。我想,我要不要劝一句吸烟对身体不好呢,但是我还是没说,就那样默默走了回去。

这时我想起,雷狮好像从没有在安先生这里过夜过。

 

那一年的深秋我丢了原来兼职的饭碗,一下子手头变得紧张起来。所幸我叔叔的朋友在这附近有一家酒吧,正好缺个服务生,我就去了。第一天上岗我还在擦着酒杯摆好酒瓶,这时雷狮走到前台来。看到我,他很明显地愣了一下。

“你怎么在这?”

“来兼职,”我说,“之前的老板把我炒了。你怎么在这?”

雷狮就笑了,说:“我可是这儿的常客。来四瓶啤酒,冰的。”

我一挑眉毛,回身去拿我今天碰上的第一位客人的要求。

后来酒馆忙得不可开交,我就没再分什么精力去注意雷狮那边,只有在给别桌客人送酒的时候,我会瞥到一眼雷狮跟他的朋友们:那里头没有安先生。等我终于空一些下来,想起他们的时候,再看过去,那一桌已经空了。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雷狮说得没错,他的确是那家酒馆的常客,我几乎天天看到他。有一天我晚上去上班,路过一个小巷子,意外地发现里头有个熟悉的身影:是雷狮。他捂着一条手臂靠在墙壁上,似乎在微微地喘气。我走过去再一看,发现他身上好几处擦伤瘀痕,捂着手臂的手掌掌缝里不断在往外头冒血。

我说:“你怎么了?”

他摇摇头:“打了一架。”

我犹豫了一下,问:“是……跟安先生?”

“安先生?你说安迷修?你这么叫他的吗?”

雷狮看起来对此感到很有趣,把“安先生”这个称呼翻来覆去地在舌尖念了好几遍,又低低地笑了几声。

“所以你们又打了?”

“不是,”雷狮皱皱眉,“跟别的人,私事。”

然后他又问:“带纸巾了没?”

我掏出一包递给他,说道:“没有烟。”

他愣了片刻,大笑起来。

他的情况看起来不大好:笑声有点虚,脸色也有些发白,额角有点冷汗。我有点担心,说要不我打电话给医院吧,他摇摇头说不用,我自己能去。

然后他看着我,说:“你不会告诉安迷修的,对吧?”

我看看他的伤口,哼一声:“就算我不告诉,他也看得出来。”

他抬起没受伤的那只手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我,半眯起眼很是威胁地说:“要是你敢说,我就把你家的门给拆了,然后把你吊到树上去。”

我噤声了:他真的干得出来的。

“那要不给你打个出租车?”我说。

他摆摆手绕过我身边朝大路走去:“不用啦。”

我看着他越走越远。

后来安先生知道了没有,我不清楚,但是接下来隔壁的动静确实小了不少,尽管还是时常能听到吵架声,而且单论吵架似乎比以前更激烈了。但是那几天雷狮倒是一次也没被赶出来过,都是和平分别,有次我走上楼,正好看见雷狮从对门走出来。看见我,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抬头对着对面的安先生拖长音调喊了声:

“再见啦,安先生——”

我看见安先生的脸一瞬涨得通红,匆匆忙忙关上了门。雷狮嗤笑一声,心情很是愉悦般吹着口哨擦过我身边走了下去。

真搞不懂。

 

他们这样打打闹闹地大概相处了……两年?或者三年,我觉得蛮久了。如果告诉一个不明真相只是恰巧遇见他们在打架的路人,说他们其实已经在一起两三年了,那个路人肯定会说这是奇迹中的奇迹。但是我看习惯了他们的针锋相对,听惯了隔壁的响动,也便觉得:还好,也许他们就该是天生一对。

但是一向乐观的安先生似乎不那么看。我曾经在闲聊时半开玩笑地跟他提起,他们的经历真是个非典型爱情故事,他听完之后却没有笑,只是抬眼静静地望着远处。

“不管是什么,”安先生说,“这都绝不会是个爱情故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我再问的时候,安先生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了。

头一次,我觉得安先生有些悲观。

但是安先生马上就变回了我心中的那个安先生:我们当时在上楼梯,说完的时候就走到了门口,安先生又露出他向来的温和笑容,说:“真是可惜呀,跟你相处的美好时光又要结束了。亲爱的邻居小姐,愿你有美好的一晚。”

那晚我面对着我的数学习题听着隔壁传来的隐约呻吟声,心说安先生你这才是美好的一晚啊。

但凌晨我听见雷狮离去的声音时,我又好像有点明白了安先生的那句话从何而来。

那安先生,他是不是每个早晨都会在阳台上独自抽一根烟呢?我迷迷糊糊地想着,睡了过去。

 

那一天——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刚赶完毕业论文,正准备趴桌子上眯一会儿。这时一个很久未听见却很熟悉的声音传过来,是很有规律的敲击声:是石子撞击我隔壁家窗玻璃的声音。我几乎是立马跳起来,跑到窗户边朝下看去。

雷狮就跟三年前我第一次见他来时那样,拎着一小袋石子,不停往那块窗户上丢。

这个场景昨日再现的既视感太强,导致我居然恍惚了一瞬。但雷狮有什么必要找回这样老掉牙的方法?这时我才想起来,好像自从三天前他们狠狠打了一架、打得安先生的铁门都变形了一块,雷狮就再没来过了。也许那一场争执里发生了什么——难道他们分手了?我有点不敢这样想,只好静观事态发展。

这回雷狮把一整袋石子都扔空了,安先生也没有开窗。

雷狮仰着头看了一会儿,把手拢起来贴到嘴边,喊道:

“安迷修——!!”

那喊声惊动了好几户人家,窗户里纷纷探出脑袋来。当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有些早睡的人已经睡下了,被他喊得又醒了,从楼上往下骂,雷狮就当没听见般继续喊。他喊了一遍又一遍,尾音都嘶哑了,但是到最后,他所朝向的那扇窗户,一直紧闭着没有动静。

有个人从楼上往下喊:“死变态,给我闭嘴!”

雷狮抄起不知道什么东西“乒”地砸碎了那家的窗户,然后转身就走。

我知道安先生就在家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肯出来。雷狮走后大概半个小时,我在阳台上吹风,就看到隔壁阳台门一动,安先生从里头走出来,呆呆地看着楼下。

我说,安先生,雷狮刚才叫你呢。

安先生说,我知道。

我疑惑,那你为什么不出来?

安先生只是望着水泥地面,没有回答我。

 

后来我才听说雷狮走了,在他最后一次喊楼的第二天走了。去了哪儿?不知道,他总是一起喝酒的那几个朋友也不知所踪,再稍微疏远点的朋友就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再后来我听说雷狮不是个普通的黑道混混,他本来是什么名人家的三儿子,自己跑出来闯荡。我还听说,其实外头的人不少戳他们脊梁骨的,说他们是变态、神经病、该死的家伙。我平时光顾着忙学校里和兼职的事情,居然对人们的评价一无所知。我想问,安先生之前知道这些事吗?这些又与他们的分别有关吗?但是看着安先生明晃晃的笑容,我总是问不出口,就像一问那笑容就会变成碎片似的:算啦,算啦。

 

安先生又变回了一个人的安先生。

 

但有些事情已经不同了:在他跟雷狮在一起之前,我时常能见到老太太扯着安先生的手,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安先生永远只是揉着头发,像是不知道怎么应对般一笑。但现在老太太见到他只是点点头,笑还是笑着,就是谁都看得出很假。有些臭脾气的中年男人,看到安先生都是撇过头去,绕道而行。我能理解这一切:就算是我这一代的朋友,也有些觉得他们不可理喻的,更何况上一辈和上上辈,再无论如何,他们心里总有个结。我曾见过安先生在雷狮离开后的某一天扶起一个老人,那个老人端详了他半天,说:

“你是个好小伙子。”

可那语气里是满满的无奈和同情。

安先生只是笑一笑,没有说话。

我自然有点责怪起一个人走掉的雷狮来:当初是他先来纠缠安先生,现在又抛下安先生走了,让安先生独自面对这儿的偏见和冷眼。我又想起来安先生那句话:不论是什么,这绝对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还真被他说中了。这如果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未免太悲伤了点:我宁可他们两个谁也没有动过心。

但这听起来也很悲伤。

总之,他们两个没有永远在一起,这就听起来够悲伤的了。

我从大学毕业,投了几个公司的简历,成了一个小职员。但是过不久我受不了那个公司的气氛和总让人加班的老板,又辞了工作跑回酒吧安安心心当一个全职服务生:说实话,我还挺喜欢这份工作的,虽然赚的是少了点。但是,唉,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嘛。

每次我在酒吧里碰到点四瓶冰啤酒的客人,我都会想起雷狮。

说起来,我搬到这的时候还是个刚上大学的学生,第二年见证了雷狮怎么开始纠缠、又怎么终于跟安先生在一起的,结果一转眼,四年过去了,我毕业了,雷狮走了,只有安先生看起来没怎么变,但是他也快三十了,而且学会了抽烟,而且依旧单身,而且我觉得他会一辈子这样单身下去。

时间真快啊,是不是?当我把毕业论文交上去的一刻,我就觉得苍老已经等在我的门口了。但我很难想象我自己,或者安先生,或者雷狮老去的样子,我总觉得他们还是我刚碰到他们时的那样——还是那样。

 

我在一个周末接到了朋友的委托:一个我们同小区的男生,也是我的学长,我们经常有来往。他家里有个哥哥,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他的哥哥,那是他的男朋友——是的,他们是一对儿,并且他们准备举办一场小型的秘密婚礼。当时他来找我的时候我正跟安先生在楼梯口聊天,安先生本来打算回避,但我朋友说,不用不用,你留在这一起听吧。然后我朋友就问我有没有办法腾出酒吧的一个晚上,或者就一两个小时也行,他们想要偷偷举行一场婚礼,就只请几个最好的朋友的那种。

我理解他们的顾虑:毕竟,人言可畏嘛。

我告诉他们,酒吧的场地其实不归我管,但是我如果去跟老板说两句,他们再出足够的钱包场,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我朋友听起来好像松了一口气,很高兴地说他们两个都很期待能有一次婚礼。然后他又很诚恳地对安先生说,我希望你也能来。

安先生愣了愣,说:“我吗?”

我朋友就解释说,他们两个在一起,多半是因为看到安先生跟雷狮的恋情,才敢踏出最关键的一步,所以他打从心底感激安先生,并且希望那样重要的时刻安先生能够到场。我听得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地想要打断我朋友的话,安先生却更快地抢过话头,微笑起来。

“好啊,”安先生笑着说,“祝你们两个幸福。”

我转头去看安先生,还是那样阳光一般灿烂又温暖的笑容。

我去找了酒吧的老板,说是周六有几个朋友想来玩,要包场,他看在我叔叔的面子上同意了我的请求,只说别把酒吧搞得太乱了,第二天难整理。周六那天我朋友和我朋友的男朋友都穿着正装,胸口别了一朵玫瑰花,帅气得很。我笑着夸他们,他们居然难得地脸红起来,十指扣在一起。之前乐队专用的表演台被用来作为婚礼的舞台,一个跟我们都交好的同学临时充当了司仪,虽然中间不小心念错了几句,但是没有人在意。然后一片欢呼声中,司仪大声说: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

他们在台上相拥接吻,台下疯狂地鼓起掌来。

我一回头,看见安先生坐在角落里,微笑着望着他们,拍着手。

那场婚礼以将近三个小时的拼酒聊天结束。朋友们三三两两散去,一对新人也回去了,我理着空酒瓶时,在角落里找到一个人喝酒的安先生。安先生醉没醉我看不出来,他身边酒瓶子倒了一地,鼻尖有点发红,眼睛里却还是那样干净清明的薄荷绿。看到我,他说,嗳呀,你来啦。我说,婚礼结束了,你还不回去吗?他说,回,当然回啊。

然后安先生突然笑起来,说,但我真爱他啊,我可真是爱他。

 

安先生醉得一塌糊涂。

 

我有点担心,但是安先生摆摆手说不必,然后又问我要不要一起打车回去。我当然同意,于是理完酒吧我跟他一起走出来,去大路边打车。他义正言辞地说夜深了他得保护我这样一个人回家的小姐,又说今天我很高兴,真是谢谢你了。一路上他都在说着话,我从没听他一次性说过这么多话,他说他们两个能终成眷属真是太好了,说雷狮以前也很喜欢那个酒吧,说冬天到了要少喝点冰啤酒啊,说自己要照顾好自己,他总没法照顾一辈子。他摸摸身上口袋,问我说有烟吗,我说没有,他就笑起来,说不要抽烟,不要抽烟。

他说,雷狮,雷狮,雷狮。

我听得鼻子发酸,他却带着一脸称得上傻气的笑念念叨叨。车子停在我们楼梯口,安先生醉后除了话多别的看起来都很清醒,也不用我扶只是自己慢慢上着楼梯。走到三楼,我们各自开门,我轻易地就把钥匙插进锁孔开了门,安先生那边门却一直没开,就听见金属细微的撞击声。

我回头去看,发现安先生的手抖得厉害,钥匙根本对不准。

我过去帮他开了门,他接过钥匙还愣了好一会,才笑起来朝我道谢。他说,今天真的谢谢你啦,本来应该我保护你的,最后还这么麻烦你。

他笑得很惨然,让人心头一动的惨然。

然后他叹出一口气,轻声说,我真是爱他。

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安先生并不总是安先生,就像在雷狮面前他会抛开所有的绅士风度狠狠打上一架,在酒精和爱情面前,安先生也只不过是个跟所有人一样可怜的普通人,安迷修而已。他跟雷狮的爱情成就了别人,而他们两个的爱情自身,却沦为了一场笑话。

安迷修说,晚安,小姐。

他走进去,关上了门。

 

后来——后来大概是又过了几个月,安先生搬走了。我下班回来,发现楼下停着搬家公司的车,再一抬头安先生正搬着东西走下来,相互对视,我们俩都愣了愣。我之前没听到一点消息,还以为他是帮谁家一起搬,结果安先生摇摇头,说不是啦,是我要搬走了。

我说,搬哪儿去?

他说,反正不在这个城市了。

我点点头,终究还是没敢问是不是因为雷狮。

他把东西放到车上去。我问他需不需要帮忙,他赶紧摆摆手说他一个人来就行。我站旁边看了一会,想到跟安先生邻居快五年居然就这样要结束了,又想这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居然连点纪念都没有,于是我走上去,说安先生,你能不能给我留个手机号?

他被我这个突然的请求弄得一愣,但还是点点头说好。

我报给了他我的手机号,他拨了个电话给我,我存到手机里。存完了我看着他认真地把我的号码也存到通讯录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却又不想就这样上楼去。

安先生说,我搬完了,该走啦。

我说,一路顺风。

然后安先生就走了。他走的时候应该已经联系好了房子的下家,没过几天我的隔壁就搬来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他们不知道这间屋子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也不知道它的窗户曾被一个青年用小石子敲上千万遍,也不知道这间屋子的上一个主人曾经在阳台,在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独自点起一根烟。

有时我开门去会碰上邻居家的小孩,拿着一把水枪威风地说,我要当个王子。

 

我没想到的是,雷狮居然回来了。

那天我下班回家,看见一个人蹲在我家门口,我起初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雷狮。我真没想到还有再见到他的一天,下意识地就想转身去敲安先生家的门——噢,他搬走了。雷狮见到我,拍拍屁股站起来。

“安迷修呢?也不接我电话。”他倒是开门见山。

“搬走了。”我对他当初的离开还是有点不满,说话也没什么好气,“你现在来找他干什么?”

他没理会我的问题:“搬哪去了?”

我说:“他没说。”

他把手插进口袋点点头:“噢,这样。”

这时我才发现他眼底下一片青黑,神情也疲惫得很,就像好几天没休息过一样。

我开了门,说:“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他说:“不用了,我就是回来看看。”

可你能看什么呢,我腹诽道,人都走了,你看什么?

他又问:“有没有烟?”

我说:“没有。”

他点点头:“我猜也是。”

那天晚上我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打电话给安先生。我从通讯录里翻出一直没碰过的号码打过去,不一会儿就被接了起来。安先生熟悉的温和声线通过电波从不知名的城市传过来,带着一点失真的沙哑。

我说,他来找你了。

他说,谁?

我说,雷狮。

电话那头突然沉默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声音,我拿下贴在耳边的手机看了一眼,还在通话中,安先生没有挂掉。我试探着问了一声“喂?”,那边才像刚刚反应过来一般开口:

“啊,啊……我知道了。”

“他说他打不通你电话。”

那边沉默了一秒,说:“我之前换过一次号码。”

接着那边又试探般问了一句:“你把我号码给他了……?”

我说:“没有。他没问,我也没想到。”

安先生不知道是不是松了一口气:“这样……那好。”

我们又握着电话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还应该说些什么,也许安先生也是。最后安先生说,那,晚安?我说,晚安,然后我就挂了电话。

这时我开始有点后悔了:我或许不应该打这一通电话。打了又能怎样,雷狮回来了又能怎样呢?安先生过去的房子已经住了新的人,安先生不可能再回来了。我打过去,也只不过是打乱了安先生的生活,给他平添烦恼而已。

而且雷狮也仅是出现了那一天,第二天,我又失去了他的行踪。

 

后面的一段故事就显得平淡无奇了:我还在那个酒吧里工作,然后谈了一个男朋友,然后分了手,然后又谈了一个,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有一天我男朋友来我工作的地方看我,抬头看看整个酒吧的布置,开玩笑说其实这地方也挺适合结婚的。我朝他笑一下,说,其实真的有过。

我男朋友有点惊讶:是吗?

我说,是啊,很幸福的一对。

说这话时我又想起来那天欢呼如潮,新人相拥接吻,啤酒泡沫流了一地,安先生坐在角落里,安静地鼓着掌。

我男朋友问我,你怎么了?

这时我才发现我的杯子才擦到一半,赶紧摇摇头,说,只是点旧事而已。

那对同性恋人我还经常在小区里碰到,他们从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女孩子眼睛明亮又干净,奶声奶气地叫着“爸比”和“爹地”,最喜欢扎两条麻花辫。我想象两个大男人给小女孩手忙脚乱摆弄头发的样子,忍不住会笑出声。后来有一天他们跟我说,为了女儿上学的事情他们得搬走了,我有点不舍,问搬到哪里去?

他们说,去市区,要让女儿上最好的学校。

我说,那你这边的房子呢?

他们就笑了起来,说联系好了。

又说,是一个你会想见到的人。

一个我会想见到的人。我心里顿时浮出些猜测来,却又觉得难以置信:不,总不会是他。他怎么会回来呢?总不会是他。难道是因为那一通电话?又或者是在那个城市,他碰到了什么别的事情,不得不回来?总之,他们这样说是我会想见到的人,我只能想到安先生,也只能是安先生。但是我思来想去,也想不出安先生究竟为什么回来,他走得那么决绝又利落,看起来就像再也不准备回到这里来一样。

但,安先生真的回到了我们的小区里头。

 

时隔近两年我再见到安先生,他还是跟我记忆里一样温柔又漂亮、亲切又阳光,白衬衫干干净净,头发理得整整齐齐。他第一眼就注意到我左手中指上的戒指,说恭喜啊,又好像很不好意思般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说没有准备礼物真是不好意思。

我说没事没事,我也没通知你不是。

说话时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安先生的左手:手指光洁修长,上面什么也没有。

安先生大概注意到了我的眼神,轻轻缩了缩手指。

虽然我跟安先生不再是邻居,但我还是经常在楼下跟他碰见,他还是一样地喜欢帮忙,哪里都能见到他的身影。我没觉得他变了多少,但直到有一天我翻出曾经跟安先生的有些褪了色的合照,我才发现,原来安先生那个时候才能称为年轻。那是我刚来这边不久的时候,我还没染过头发烫过发尾,而那时候的安先生,比我现在还要小一岁,温和微笑掩不住的神采飞扬、意气风发。

那时候的安先生也还没碰到过雷狮,眼神也还纯粹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把这张照片拿给安先生看,安先生有些惊讶,说这是那天在楼下拍的吗?我说是啊。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又笑起来,说那时候这边还没种上野蔷薇呢,真的好久啦。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一点细密的纹。

我算一下,发现安先生已经三十岁了,大概马上就要三十一了。

在我最开始碰见安先生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一位被我视为好男人楷模的人会一直单身到三十岁,在他搬离时,我想的也是安先生终于要开始他新的生活,去拥抱一段新的恋情了,像他这样的条件,或许很快就能再找到一个爱他的人,结婚得子。但是他孤身一人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又并不觉得有多意外,毕竟我知道爱他的人不少,他却独独只爱过那一个,偏偏爱上了那一个。

我突然说不清楚,安先生碰到雷狮,这究竟是好是坏。

我问他:“安先生,你这次是为什么回来啊?”

安先生没有回答我。他的眼睛望着不远处的野蔷薇,睫毛像蝴蝶翅膀般颤了颤。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要掏出一根烟点上。

 

不过,后来我听说,安先生戒烟了。

 

我把这个故事磕磕碰碰地讲了这么久,中间好几次我有些说不下去,但是我还是坚持着想要说完它,因为如果它没有一个值得讲的结局,在中间我就会停下,并且告诉你他们永远地分开了,永远。这个故事贯穿了我最值得怀念的所谓青春那几年,所幸它还有个简单却算得不错的结局,所幸它还称得上是一个爱情故事,所幸它还没在结局时结束,并且我希望它永远不会结束。

那天我在家里,听见楼下忽然一片吵闹。我好奇地走到窗户边往下看,发现雷狮居然站在安先生的楼下,抬头正对着安先生家的窗户。对了,他的手里还拎着一袋小石子。他丢小石子的技巧还是那样纯熟,一抬手石子就稳稳地敲到那扇窗玻璃上去。

一下,咚,两下,咚。第三下还没丢,窗户就开了。

安先生——不,安迷修,他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喊道:“雷狮,你有病啊!”

头一次,我看他笑得那么开心。

然后他跑下楼,朝雷狮奔跑过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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